?制漿造紙主要生產系統能耗
制漿造紙主要生產系統能耗,按紙漿(分為自用紙漿和商品紙漿,自用紙漿是指企業內部使用的紙漿,商品紙漿是指干漿板或紙漿袋)能耗,機制紙和紙板能耗分別統計計算。
能耗統計范圍應包括紙漿、機制紙和紙板主要生產系統(原煤、原※油、天然氣等)、二次能源(電力、熱、石油產品等)和能耗質量(水、壓縮空氣等),不包括輔助生產系統和輔助生產系統。
輔助生產系統、輔助生產系統的能耗和能耗不計入主要生產系統單位的產品能耗。在統計周期內,生產系統應處于正常運行狀態,生產試運行、系統維護等異常運行條件下的能耗不在統計范圍內。 制漿造紙主要生產系統能耗。